請問各位大樓社區機械車位造成受損
早上上班前往機械車位上打開車子後座後門要放東西,此時對方啟動了機械車位,當時有大聲呼叫對方有人在機械車位上,
已經來不及停止,造成車門變形受損。事後也有請警察過來備案,
對方說她沒看到人(開關位置距離我只有一個車位的距離),
也說會負起賠償的責任。
1.已經開過社區的調解委員會,對方不認為是她的錯,不想全額賠償。
監視器有拍到對方直接啟動了機械車位開關,並無她所說有去確認看有沒有人的動作,
接下來請問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2.這幾天下來,因為對方無誠意賠償與處理,加上車子是今年年初購買,
讓我由單純只有賠償車子的金額,
另外想再要求其他求償,請問可以列哪些求償項目?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 回憶的淚痕 發表於 2015-3-14 22:29
直接告毀損更快,也不用擔心他不處理
你知道民事訴訟法院的結案時間平均是1.8年嗎?說的真簡單! 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一般應該是回復原狀+折舊補償 謝謝回覆
toyoto估價單為兩萬一
另外折舊補償怎麼算 1.機械停車位感應區應該都護貼上警語,警告啟動前一定要確認停車台上無人員,
車子並處於熄火狀況才能啟動~
所以責任當然在啟動者一方,無庸置疑.他不只要賠償你的損失還必須修復機械停車裝置.
2.除附上原廠維修報價單外,還可請求因車輛損壞所導致增加的通勤費用~如果你是業務人員,
必須依靠此車輛執行業務,還可另外請求業務所得損失賠償~
當然要看對方的態度與誠意,通勤費用及業務損失的部份就請自行斟酌吧~
依我得見解,你在機械車位後面放東西,請問你有開燈或開雙閃黃燈嗎?
對方打開機械車位電門時請問你門的機械車位會閃燈告視嗎?如有警告燈閃爍而你沒有看到導致對方因沒有注意而使你的車門受損,我的見解你也會因注意而未注意燈閃爍而有部分責任!如我是對方的話頂多賠車損部分
要求的折價損失我是不會理的,因為我認為我好好的開機械車位開關因為你在車後面加上車沒有開燈我如何知道有人在機械車位裡面,你沒有開燈警示也有部分責任,我想對方應該也是如此認為的? 直接告毀損更快,也不用擔心他不處理 flybat 發表於 2015-3-14 22:53
你知道民事訴訟法院的結案時間平均是1.8年嗎?說的真簡單!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使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一般稱之為毀損器物罪。
刑法 機械車位的維保契約,應該都有保險,但不知認不認帳 機械車位真可怕,ㄧ下子鏈條斷裂,ㄧ下子人為疏失,停機械車位的大大真的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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