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亞當 發表於 2018-2-9 17:12

LED車燈解套了嗎?

本帖最後由 麥克亞當 於 2018-2-9 17:15 編輯

關於最近交通部所發佈一驚天動地草案黑鑽LED粉絲團立馬被私訊給塞爆了!裝黑鑽LED去驗車會不會過啊??? 可不可以變更行照啊??? 還是 之前購買的可以去改行照嗎??? 等問題感謝大家的關心與關愛,黑鑽LED已關注此法案一段時間也預測法規可能會制定的走向果不其然與當初預期的方向相去不遠,完全在我們的掌握中! 來吧!就跟大家聊聊天…..
黑鑽LED打從一開始決定要設計替換式LED燈泡之初就自詡為專業的替換式LED燈泡製造商以遵守原廠法規的光型(ECE R112)為設計準則沒有光型切線、亮點位置不正確不好意思!重新來過一切免談,一直堅持著這個信念直到今日。
在測試過各大、小廠牌的替換式LED燈泡後我們可以大聲的說: 目前沒有一間廠牌的替換式LED燈泡在反射式(晶鑽)頭燈光型及切線比黑鑽LED更為標準清晰https://pic.pimg.tw/macadam/1518165404-2720212223_n.jpg
而在投射式(魚眼)燈具的部分由於光學設計原理關係光型及切線要符合規定皆無難事但在亮區位置及範圍這也是黑鑽LED擅長的部份,沒太大問題。
草案大略的內容為下:108年7月1日前,換裝LED大燈燈泡的車輛不須提供購買發票及相關證明文件只要通過監理站的光型機檢驗即可 但此法案僅為草案階段,還沒有實際執行且還有太多因素會影響檢驗結果(檢驗員的判定、燈具品質影響.......等)
以目前的狀況來說:關於可不可以更改行照、驗車會不會過等問題很抱歉黑鑽LED無法給各位一個肯定的答案。但黑鑽LED還是會持續關注此法令,有任何消息一定會與各位粉絲報告!
最後要給交通部鼓勵鼓勵先不談此法案的執行面及當中的瑕疵等問題(未來會針對草案內容及檢驗方法進行更深入的討論)至少中華民國政府願意正視及面對此問題,而不是一昧的限制及禁止立法的目的並不是在刁難或限制而是建立一套標準給各位有個依據做參考,好讓用路人行的更安全這才是立法的目的。
改裝並不是罪,但請各位多多體諒他人的感受,互相體諒以不影響他人才是負責任的改裝讓我們一起改變這環境,一起加油!!!

3081rmc 發表於 2018-2-9 19:25

黃金光請趕快上架 我要裝

apple 發表於 2018-2-9 20:12


希望你們能順利通過檢驗

海綿寶寶 發表於 2018-2-12 05:04

草案而已,看來還可以在觀望一下,有錢的可以先去裝看看,有被開單再通知一下吧。

BRIX952018 發表於 2018-2-12 09:05

期待好消息~~~ ;P;P;P

will0125 發表於 2018-2-12 11:42

有裝!!要推一下

麥克亞當 發表於 2018-2-12 14:43

謝謝各位的回覆!
目前黑鑽LED也持續緊盯此法案的後續發展
若有任何消息,會第一時間跟大家報告

cruise12 發表於 2018-2-17 02:21

光型能不能過是一個還有一個更重要的事 就算第一次光型驗過了
似乎以後每年驗車 都要重新回監理站驗一次光型?
這部分公文沒有明確答案所以很困擾一般的驗車廠 並沒有檢驗光型的儀器
如果以後每年都要跑去監理所驗 會變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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