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olla Cross Sport Altis Club

標題: 交車後!40天後銷售員要拆回我沒買的配備或花錢買下配備 [打印本頁]

作者: 張俊斌    時間: 2015-3-20 23:23
標題: 交車後!40天後銷售員要拆回我沒買的配備或花錢買下配備
小弟!訂車合約上沒有的配備有(車美仕7吋影音導航倒車影像,高音喇叭,行車記錄器,自動收縮後視鏡,力巨人排檔鎖)但交車後40天要拆回去或我把成本49000元配備買下,實在不想新車被拆來拆去,是他們疏失,我只能下殺為25000元把它買下,我是否太笨,請問這些東西值得25000元嗎?
作者: 香腸蝦哥    時間: 2015-3-20 23:35
呃你還真老實哈哈哈哈哈
作者: h90244    時間: 2015-3-20 23:43
交車了~管他= =~~~~ 是他們自己疏失...
只能說版大人太好了~
作者: 陳豆儒    時間: 2015-3-21 00:21
如果以上配備都是車美仕的(除了力巨人)
以原廠的報價絕對划的來~
只是我比較好奇的是.......
你如果硬不開回去讓他們拆不知道會怎樣?
作者: makemoneyonline    時間: 2015-3-21 00:34
25,000已經付款了嗎?
如果已經付款, 那說什麼都沒用了
如果還未付款, 那就不用急, 慢慢磨
他們絕對比你急, 或者請教一下消保官
供參考
作者: p800    時間: 2015-3-21 00:39
錢不要付 車子在你這邊業務不能拿你怎樣啊!
作者: 海綿寶寶    時間: 2015-3-21 00:42
交車的時候不覺得怪嗎?沒有的買的東西,怎麼會裝在車上...
作者: euphyllin    時間: 2015-3-21 00:54
車商誇張的事真不少,順便拿行照對一下引擎號碼,搞不好連車都牽錯;還是誠實以對合約較心安吧!
作者: jazzlu0818    時間: 2015-3-21 01:24
此事雖然是原廠的疏失,但原廠也不是吃素的,建議~盡量談談看買下來~~
作者: a0958159869    時間: 2015-3-21 02:03
原廠有疏失…
但合約還是有效的…(某些不是你所有的東西)
好好講,找廠長可能比較好講…別對業務了(權限差很多)


作者: page999    時間: 2015-3-21 02:58
大哥你也太誇張了......這麼多東西在你車上都不會覺得奇怪嗎?
如果是我就好好談談,買下來囉,畢竟要拆的東西這麼多.......
記得問保固是否一樣4年
作者: 花花豬    時間: 2015-3-21 05:00
這有給他誇張到



作者: hsia06428    時間: 2015-3-21 06:31
一開始就該發現  責任應該是業務跟你 兩方面都要負責  可以跟對方好好談
作者: 愛車家族    時間: 2015-3-21 08:09
基本上賣方是有權跟你要求返還的,只是可以協商要求折價,
作者: psza    時間: 2015-3-21 09:26
如果不理會業務的要求
會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
業務可以打官司請求賠償
作者: 回憶的淚痕    時間: 2015-3-21 09:59
沒有的東西還是談折讓會比較好,按照合約走您也是站不太住腳…綜合以上那些兩萬五全車美仕的是可以買的!提供你參考
作者: davidfrogtw    時間: 2015-3-21 10:28
psza 發表於 2015-3-21 09:26
如果不理會業務的要求
會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
業務可以打官司請求賠償

不當得利?這不是應該是算"侵佔"嗎?

不過樓主當初應該也是有僥倖的心態想"賺到了"吧!
但如果不追回可是要業代.及交車人員自己賠的.
怎可能一台數萬的裝備平白送給你.

所以現在最好的方法就是展現誠意找主管談價錢買回.
說真的25000你已經賺不少了~因為一樣有原廠保我們可是花你一倍價錢裝的呢~
作者: manytime017052    時間: 2015-3-21 10:46
這些就算到外面裝也不只25000元,更誇張的是這輛真的是原本預備交給你的車嗎?嚴重懷疑有力人士退訂轉單硬交給你。
作者: erichsieh34    時間: 2015-3-21 11:08
業務不好當 這種情況雖說可以跟原廠硬揮 倒霉的就會是辛苦的業務
但遇到這種事 也要廠長出來給個交代  除了要以低價收購這些配備之外 也要廠長說明為何會發生這種情況
理論上 我配備單上應有的配備就應該出現在車上,那為何我的CD音響主機變成了DVD?
那是不是廠家未履行合約? 這並非是以價格高低做為衡量。
再者,新車加裝東西,勢必就是要拆卸面板,像小弟我就很討厭新車交到我手上時面板已經拆卸過,這點,請廠長給個交代,是否要將所有拆卸過的飾板全部更換新品以免往後異音的產生?

另外,這點是否構成侵占? 不然,侵占係指自己持有他人之物等,今天車輛已過戶到您手上,形同於廠家與客戶皆同意這車上的一切裝配車況後車輛交付給您!代表即使是車上的一隻蚊子都隸屬于你的。但也相同的,在法律上你也承認了這車的車況,因此第一段所述條件就必須得放棄權利。

因此,可以跟廠長分析狀況後,讓廠長清楚它屬於理虧的情況,並且你即使不把DVD拆回給他,你在法律上仍然是站得住腳,即使今天您願意給予他們25000元讓業務好做人,也要據理力爭一個公道回來,起碼送個幾次免費保養以彌補他們的疏失。

作者: psza    時間: 2015-3-21 12:07
davidfrogtw 發表於 2015-3-21 10:28
不當得利?這不是應該是算"侵佔"嗎?

不過樓主當初應該也是有僥倖的心態想"賺到了"吧!

我說的是民法
侵佔屬於刑法範圍
如惡意不理會致業務蒙生損失
則適用侵佔罪責
作者: mike8046    時間: 2015-3-21 13:58
交車時,車上的配備不是要ㄧ樣ㄧ樣交接清楚嗎?業務還必須教你如何操作這些配備,
怎麼會發生這種事?實在無法理解 . . . . .
影音導航這麼大一台,雙方都沒發現??? 那原車的CD音響主機交車時有還你嗎?
作者: st70060    時間: 2015-3-21 16:56
太神奇了...交車時都放清點嗎?
賣車的業務也好扯


作者: play-789    時間: 2015-3-21 17:00
按照合約走,你拿了不屬於合約的東西不歸還就是侵佔,你侵佔原廠設備,原廠可以依合約告你。
交車不確實是業代跟你的權益關係,業代交車不確實跟侵佔是兩回事。
作者: jimmywang2013    時間: 2015-3-22 09:02
沒錯,沒有買的東西,本來就應該要歸還人家啊,不然就要花錢買下來,天經地義。
作者: 愛車仁    時間: 2015-3-25 15:57
這不是買車送配備嗎,還拆什麼跟業務凹啊
作者: 愛車仁    時間: 2015-3-25 16:02
如果業代都來這招哪我們不都被貢盤子
作者: grant036    時間: 2015-3-25 16:26
25000買這些 我只能說你賺到了

得饒人處且饒人~ 花錢吧~

不然有得揮了 ~
作者: marko050821    時間: 2015-3-25 18:41
拒付+1
交車時點交過了.....當場沒有異議...40天後也沒理由向你討回
他們備有交車點交單...

作者: play-789    時間: 2015-4-4 22:49
交車是業代跟你兩造的事,你侵佔車輛廠設備是你跟車廠的事。一碼歸一碼。
但你可以跟車廠協議,低價購入。
作者: hahabear41    時間: 2015-4-4 23:45
用了一個多月的東西,在市場上的認定應該不算新品,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拆還車廠,那這臺機子難道會用二手貨的價格轉賣給其他客戶?
一個這麼大的車廠為了這點小錢與自己的商譽過不去,真是不值得。

作者: poiuy803    時間: 2015-4-5 00:49
當然會計較.合約算屁阿.他們怎麼會承認自己疏失.像我朋友前陣子
買車.合約業務白紙黑字寫的金額.跟收到X潤的帳單金額不一樣.朋友氣到去找業務.結果TOYOTA只說
要友人照X潤繳款單繳錢.汽車買賣合約叫朋友不要追究業務.他只是看錯說錯.貸款金額寫錯了而已
作者: e219    時間: 2015-4-5 08:42
本帖最後由 e219 於 2015-4-5 08:45 編輯

25000值啦,去外面裝這種價格裝不到喔,好好用吧還有保固咧
這種事情需要好好談,本來就不屬於給你的配件,你硬要....去告官也沒用....

到最後官判原廠幫忙拆下來,不花你一毛錢但你的車要被拆,如果價格不高,雙方退一步~~~

不管是原廠或是客戶....偶爾都會有出錯的機會~

作者: Aa25048888    時間: 2015-4-5 13:40
業務是你朋友嗎?
如不是請直接聯絡公司
業務只是不想自掏腰包
已經過了40天且你們當初當面點收也簽名了
所以不需再付任何一毛錢

作者: 張俊斌    時間: 2015-4-6 19:44
謝謝你!讓我覺得有點安慰!
作者: 張俊斌    時間: 2015-4-19 19:14
我向交車員提醒過,交車員不是我買車的業務,他只說業務員送我太多,我就沒有說下去,最後收場只好以25000元認購,讓我又多支出買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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