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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27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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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exice 於 2014-10-27 22:02 編輯
險種有分, 甲, 乙, 丙, 三種,既然投保了,當然就不可以讓這台車給任何一個人使用,所以,在使用上就會以姻親四等及直系三等為限定範圍,如果是借朋友呢? 當然就不會裡賠了,所以,保險公司就多了一條,叫< 免追償>來補足這個部份。(當然要多收錢, 這就不用再問了)。
沒有所謂的約定或是限定,是指同樣的東西,所謂的限定即是約定,有些保險公司,會提供所謂的 "約定/限定" 駕駛,目的是為了讓保費可以降低增加投保的意願。"約定/限定" 駕駛其內容為:
1. 可以限定 1~3人駕駛這輛車。
2. 限定駕駛可以是第三人(不相干), 如: 同學, 朋友, 親戚。
3. 若第三人有婚姻關係,其婚姻關係者,亦可駕駛此車輛。
所以, 一般業代說的"約定",只是先把後面兩個駕駛欄的空格保留,要是車借給第三人,出了事故再將駕駛人的名字填上, 藉此避歸相關責任。
另外,當然約定的人越多, 保費就會越貴, 但, 並不會比一般的丙式貴(無限定駕駛),但駕駛人最多只能填三個人,若有婚姻關係,最多就是 6人可使用這台車。(這邊指的使用,是指當發生事故時,是保單上註明的駕駛人,如果不是保險不理賠)。
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撥打其它家的保險公司服務電話,接待小姐都會很樂意回答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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