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減稅三讀 中古車同享獎勵~~太酷了,但不知內容是什麼^^
立法院昨(18)日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出廠六年以上的汽車及四年以上機車,只要在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買新車,每輛可分別減徵貨物稅5萬元及4,000元;減稅期五年,配偶及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購買新車也適用。立法院昨天也送了禮給中古車業者,一早朝野協商達共識,在財政部預算項下增列主決議,讓購買中古車民眾也能享優惠,之後,貨物稅條例草案才順利三讀。 主決議要求照顧沒能力買新車的民眾,買更新的中古車、汰換老舊車輛也應受鼓勵。「行政院應於本法(貨物稅條例)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後六個月內,針對車輛報廢但換購車齡較新的二手車民眾,研議提出相應的鼓勵和獎勵政策」。 財政部官員昨日提醒民眾,出口和報廢舊車的時間點必須落在條文生效之後,才可享有減稅優惠。 三讀的貨物稅條例條文預計明年1月生效,因此民眾現在買新車、明年再將舊車報廢或出口,仍可受惠。 此外,原本這項「汰舊換新」購車優惠方案,只有賣掉個人名下中古車,並以自己名義買新車時才能減稅,立法院11月底朝野協商決議,放寬同一戶籍二親等都可者適用。 經濟部評估,每年有1萬輛中古車出口,可提高同額新車銷售量,實施減徵貨物稅五年,整體增加稅收金額約87億元,並帶動汽車上下游產業產值500億元,增加1,500人以上就業人口,蓬勃國內的汽車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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